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新闻窗口

媒体扫描

市民举报可获奖励,上不封顶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7-13 09:02

   法院方面认为,曝光“老赖”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必将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产生极大的触动,促使他们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于公众也起到了教育和警醒的作用,促进法院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注意到,对于法院限制“老赖”高消费的做法,众多市民表示赞成,但对于能否产生效果都抱着观望的态度。一名市民指出,如果“老赖”用别人的名字开包厢、定饭店,那么这一“指令”就失去了实际操作意义。
   
   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尝试是法院为强制执行债务而采取的一种民事辅助措施,或者说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尽管不一定有用,但是可以视为重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种宝贵尝试,也是治理“老赖”的一种辅助手段。
   
   针对上述担心,最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曾指出,不管被执行人自己高消费,还是被执行人以他人名义高消费,或者他人用被执行人的财产高消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以被执行人的财产支付费用,导致被执行人财产减少的高消费行为都应在禁止之列。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仅单位本身不得高消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也不得以单位的财产从事高消费。
   
   在对“老赖”们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的同时,为了加强对这些“老赖”的监督,法院方面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在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时向法院举报,对财产线索查实的举报人,法院给予执行标的额5-10%份额奖励。
   
   海南法院系统一位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借助舆论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压力,让恶意赖债的被执行人“有钱花不了,有钱不敢花,有钱不敢藏,有财不能瞒”,督促他们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