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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交流座谈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15:54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省高院《2024年海南三级法院联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4月16日,海口中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交流座谈会。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民一庭庭长陈杰主持。市妇联副主席王樱茹、市妇联四级调研员潘志雯、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黎兵、市妇儿工委办专职副主任冯琼浓、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学生成就中心主任王晶,海口中院未审庭负责人符浩云、民一庭法官王晓静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座谈会的主题是同心“护苗”,法润“她”心,力求探索完善与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凝聚政府部门、学校等多方力量推动司法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会上,市妇联潘志雯调研员介绍了市妇联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基本工作情况,并向法院提出意见建议。黎兵部长针对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探视权及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纠纷等问题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冯琼浓副主任围绕“两个发展规划”阐释了相关指标要求及中期评估要求。北大附中海口学校王晶主任以预防校园欺凌为切入点,分析了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海口中院陈杰庭长、符浩云副庭长及王晓静法官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发表了意见建议。

王樱茹副主席站在市妇联与市中院联动开展工作的角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希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尤其是在妇女儿童心理干预与辅导方面加强沟通,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二是希望法院能辅助妇联完成离婚家庭的摸排工作,以便对离婚妇女和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三是希望联合法院共同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给妇女及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更专业的维权措施。

武雪丽副院长总结指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很及时、很有意义,参会人员不避问题、不推责任,直截了当地指出现阶段海口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下一步,海口中院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海口中院将联合市妇联共同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向妇女及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现场指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维权;要协助市妇联共同完成好离婚家庭的摸排工作,每季度与市妇联进行沟通,确保离婚家庭的信息摸排及时准确。

二是把握工作方式,“情理法”有机统一。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中,既要依法审判,也要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合法合理合情地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发生极端事件。特别是在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原则,在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作出裁判。

三是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要更加重视与学校的紧密协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校老师及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宣讲,有意识地观察未成年人非正常化的表现,及时将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护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