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28日在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院长张柏桢

作者:u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7 17:46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柏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扛起省会城市法院担当,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8689件,占全省法院案件量40.9%,结案450678件,结案率96.16%。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67091,占全省中级法院案件量40.62%,结案64711件,结案率96.45%中院法官结案数位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四个辖区法院法官结案数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全市法院共有62个集体、192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司法护航工作大局

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开启审判“云模式”,网上立案717件,网上开庭审理及调解3690件,有效减少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的财产查封措施,为相关药企提供司法“绿色通道”,保障了医疗物资正常生产。出台15个涉疫司法指导意见,为企业抗击疫情和维权提供有力指导,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公务、诈骗等涉疫犯罪案件12件13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全面服务“六稳”“六保”。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促进矛盾风险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等金融案件24107件,保障融资渠道畅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风险防控,与省银行业协会建立多元解纷协作机制。着力防范行业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039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立足审判职能,司法护航脱贫攻坚。设立扶贫巡回法庭,妥善审理涉扶贫领域案件,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结农村土地流转、非法占用农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案件641件。全市法院累计派出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67人到20个村开展工作,实现427名建档立卡帮扶户全部脱贫,继续帮扶精准脱贫户41人。

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目标,加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864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滥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破坏森林、土地、水资源等案件661件,用法治呵护绿水青山。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补种林木62377株。从严打击非法捕猎、运输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审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91件,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审结环境资源公益案件7件。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与市司法、省律师协会52家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扎实推进具有海口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设立调解室和诉调对接中心,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线下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多元化解”,在线调解案件62299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调解服务,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特色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打造云龙法庭“三调联动”和医疗法庭“诉调对接”等特色经验和品牌,积极推进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发布13份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为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5077件1910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676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931件,审结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4639件,保障社会治安平稳有序。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驾”“毒驾”等犯罪案件1453件,保障了公共安全。审结走私、洗钱等犯罪案件65件,有力维护自贸港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4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强力惩贪治腐,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30件,进一步净化自贸港政治生态。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恶案件160件1205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53人。坚持从严从重、快审快结,审结甘波、王绍章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有力保障了海口建设发展和基层政权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惩处涉黑恶“保护伞”21人,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坚持“打财断血”,执结涉黑恶案件392件,执行到位金额7379.32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落实“深挖根治”,甄别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7条,发出司法建议书4份,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强大合力。出台6项长效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159件952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26人,彰显“零容忍”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为我市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突出打击重点,对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毒品累犯、再犯、职业毒贩予以顶格处罚,审结重大毒品案件976件1657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36人。组织公开宣判89场,切实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中院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集体。

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406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对77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对5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推动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管理,对6260名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为3658名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到庭辩护。用法治促新生,对589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坚持“当赔则赔”原则,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1件,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公司股权、财产权属等纠纷案件4363海南证监局、海南证券期货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减轻企业诉累。针对企业司法需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指导意见6个,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经济主体案件45114件。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对企业负责人颜某轩、蔡某彬等依法作出无罪判决,维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切实规范市场行为。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和出清功能,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75件,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统筹化解资产处置、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破产衍生问题,促进破产程序良性运行。建立运转有序的执转破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制定破产审判制度11项,规范各项破产审判工作。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管理,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破产费用保障资金,有效解决管理人办理破产前期的费用瓶颈问题。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于2021年12月27日挂牌成立海口破产法庭。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7734件。坚持主动司法服务,大力支持政府“多规合一”“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两违”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审结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强制拆除等案件1506件。妥善审理了坡博坡巷片区房屋征收补偿集团诉讼等棚改、征收案件1782件,依法保障拆迁安置居民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选派审判骨干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我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与政府部门建立四级会商机制,服务保障江东新区开发建设。

综合治理执行难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35331件,执结130099件,执行到位金额400.84亿元。积极践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获得最高法院好评,琼山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有关意见,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124人,限制出境84人,限制高消费64124人,司法拘留350人,移送公安机关57人,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四统一”管理,推进执行指挥中心“一体化”建设,打造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格局。扎实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提高执行到位率等专项执行行动,有效破解执行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出台执行工作制度150项,全面规范执行工作。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涉自贸港建设案件、残障弱势人群和中小投资者司法服务等绿色通道,解决了当事人和律师长期反映的停车难问题,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各类立案渠道,发挥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作用,完成跨域立案1765件、网上立案26670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有效节约审判资源。中院近两年在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中基本保持全国中级法院前三名。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15900件,切实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对涉家庭暴力案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0件。快审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00件,绝不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等社会保障领域案件16863件,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2件76人,守住“菜篮子”“米袋子”等领域生产红线。设立全省首个免税购物巡回法庭,保障消费者和免税产品经营者合法权益。强化诉权保障,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688.41万元,向683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299.2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暖心司法”。

引导社会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三性统一”司法办案理念,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灵魂、有温度。审结的“八旬老夫妇状告独子支付赡养费案”,提醒为人子女要多关心“空巢老人”,引导社会公众弘扬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在全省首例高空抛物案中,依法追究抛物者的刑事责任,强力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依法审理暴力袭警案,严格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为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撑腰”。依法判决杨某某、符某利用网络游戏诈骗未成年人案件,提醒公众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加大对虚假诉讼、滥用管辖权异议和执行异议逃避债务等不诚信行为制裁力度,罚款35万元,对16名虚假诉讼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05次,开展普法活动240余场,74500余人次受到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开设“家林微评”“小范拍案”等微信公众号特色专栏,发布原创普法宣传作品100余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对辖区学校开展“登记式”普法,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传播法院好声音,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32300余篇次,中院获评“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美兰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27749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06717份,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中院连续10年在全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稳居前列。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赋能审判质效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231449件,占比49.38%。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系统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相关制度82项,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该举措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中院获评“全国审判管理先进法院”。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制度,健全类案同判机制,促进裁判规则及标准的统一,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畅通干部上下交流通道。

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机制,使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与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相衔接,有效提高了自动履行率。该项改革举措获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同时入选2020年第一批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案例。稳步推进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将辖区法院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统一提级由中院集中管辖,审结此类执行案件2932件,执结率92.32%,执行到位金额2.71亿元,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有效提升。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

坚持制度集成创新。认真落实审判专业化、集约化要求,推动辖区法院集中管辖金融、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物业纠纷一审民事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统一了裁判尺度,专业化审判格局初步形成。探索并推动行政案件“轮转式”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设立海口知识产权法庭,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设立专业速裁庭或专业速裁团队,全方位开展简案速裁工作,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创建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拓宽了监督渠道,使评查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权威。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按照“5智”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各类智能化平台建设,建成“一个数据中心、四大网络、三十五个系统”智慧法院体系,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扎实开展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法院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实现远程视频庭审、提讯、接访及阅卷,引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记录庭审和起草法律文书,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中院获得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六、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着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加强院党组对审判委员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提升法院队伍素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切实抓好全员培训、精准化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600余人次,不断满足自贸港法院建设的审判人才需求。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共有68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69篇裁判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沙龙、青年干警读书会和英语学习沙龙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严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对标对表“三个环节”方法步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四项任务”法院队伍得到有力净化,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法院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受到中央督导组和省指导组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坚决纠正各种司法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提醒谈话、诫勉谈话3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专项检查。抓好跟踪督办,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0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1480余人次,让代表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广泛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6件,创新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向市政协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报告。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9次,审结抗诉案件134件,办理检察建议128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4300余人次,处理网上信访及来信3852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审案件87402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76.65%。聘任23名社会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干警身心健康和人员流失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二是服务自贸港建设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的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打造司法体系更加完善、司法功能更加健全、司法服务更加便利的省会城市法院,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和打造平安海口、法治海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助力建设新时代美丽海口。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努力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三是以更实作为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持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裁判的力量引导社会公众向上向善。

四是以更优举措深化改革创新。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海口破产法庭实质化运行,积极探索金融审判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健全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执行制度。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各项管理上台阶。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为公正高效司法注入强大科技动力。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把素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精气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司法腐败。

六是以更加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工作。依法接受同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打造“透明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荡人心。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无愧使命担当,不负伟大梦想,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有关注解

 

1.中院法官人年均收结案情况:均收案162件、结案156件,均为全省中级法院法官人年均收案数、结案数的1.41倍。

2.四个辖区法院法官人年均收结案情况:四个区法院人年均收案434件、结案417件,其中,秀英法院人年均收案339件、结案324件;龙华法院人年均收案561件、结案539件;琼山法院人年均收案352件、结案345件;美兰法院人年均收案446件、结案425件。

3.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4.云龙法庭“三调联动”:琼山法院云龙法庭构建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类调解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行机制,在镇、村、组分别设立联合调解室、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 

5.医疗法庭“诉调对接”美兰法院医疗法庭与省医调委之间建立长效诉调对接机制,积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和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6.四级会商机制:指法院与政府部门建立四个层级的协调会商机制,即法官与经办人、庭长与副局长、副院长与局长、院长与市长之间的协调机制。

7.“3+1”核心指标: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0%以上、执行信访办结率90%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80%以上。

8.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有关意见:即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

9.“四统一”管理:指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10.两个“一站式”建设:即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11.“三性统一”司法办案理念:在办案中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

12.“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和法律进宗教场所。

13.“5智”:智审、智执、智管、智服、智警。

14.“以案三释”: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15.“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6.“三个环节”: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17.“四项任务”: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