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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四项措施有效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作者:uadmin 信息来源:龙华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8 11:19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龙华区法院以整治顽瘴痼疾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把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多措并举大力推进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整治工作,着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共清理了包括多宗骨头案在内的119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结率70.8%,高出省高院确定的清理60%的任务目标10个百分点,整治清理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谋划。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龙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钟文渊任组长,副院长郭龙滨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制定下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结和久押未决案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成立整治督察小组,凡是存在长期未结案件的,以部门为单位,成立由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组成的三人整治督察小组,对承办人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整治督察。

二是强化清理排查,建立台账。明确专项整治案件范围和未结案件底数,制作长期未结案件清单,要求承办人对清单上所列案件逐一核对并填写《长期未结案件督办表》,明确未结案原因、下一步工作措施和预计结案时间,形成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同时,清理案件实行逐案销号,一案一报,已经结案的,由承办人报送判决书至审管办备案,在系统核准后由审管办登记销号。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管。整治初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整治督察小组在案件承办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件材料等方式对承办人填报的长期未结案件原因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作出审核意见,填写长期未结案件督办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中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下发通知,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并督促结案。整治期间,多次组织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题汇报会,对长期未结案件逐个研究、逐案制定方案、逐一落实,要求承办人逐案汇报未结事由及结案计划,并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主要症结,对“症”下药,确保长期未结案件及时办结。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长效常治。全面总结整治清理活动成果,建立监督防控长效机制,及时出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审限变更办理的各项操作流程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审限跟踪管理,并配套执行、落实机制,确保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杜绝超审限案件和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结案件的出现。实行审判事务动态通报制度,坚持每周统计公布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每月公布收结案和超审限案件情况,不定期抽查案件流程节点,每季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清理督办,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未结案件消减工作,不断降低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审管办通过办案系统实时掌握法官的办案情况、个案的审理进展,以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形式保持与各业务部门、法官沟通,督促案件能结尽结,能早尽早。